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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督查考

    来源:湖北华一寄宿 2018-11-02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学院及二级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7﹞6 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的通知》(武教师﹝2018﹞3 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师﹝2018﹞5 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满意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在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有效防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治理机制。办人民满意教育,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努力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措施
            1. 成立专班
            区教育局成立以李顺洪、徐赤勇为组长,吴承斌、干毅、朱缨、王鹃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中小幼职、统宣、德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各学校也要成立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研究,将专项治理纳入学校教育工作总体计划,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制度到位、任务责任到位、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收到良好成效。
            2.教育引导
            加强对所有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将师德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培训的必需内容并提高所占比例。集中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开展岗前师德培训,要求所有新入职教师完成入职宣誓活动。组织所有教师每年签订师德承诺,突出承诺活动的严肃性,将师德承诺书放入其个人的师德档案中。结合教育系统开展的“争做‘四有’好教师 书写教育新篇章”主题教育活动,对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要论述、职业道德规范和先进教师事迹的学习活动;积极宣传先进师德典型,积极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级各类媒体,推介本校优秀教师事迹或师德工作案例。
            3.强化监督
            发放师德建设的告家长书,发放率 100%,通过面向家长或学生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电话调查、学生家长座谈等方式排查师德典型问题。公示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有专人负责,设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查看师德监督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的台账建设,各项资料规范、清晰、完整。建立师德投诉台账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底由专人汇总各类师德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上报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重视师德师风常规监督管理,加大寒暑假等重要节假日前师德师风问题教育提醒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巡查暗访机制,对学校周边培训机构、住宅小区等重点部位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巡查,做到师德投诉数量总体可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对受理和上级督(转)办的相关投诉,须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处分合规,各类投诉查处率 100%。
            4.严格考核
            切实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武教师﹝2014﹞3 号文件要求组织师德年度考核,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价首要条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推荐等的首要内容;学校应将教师的师德年度考核情况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挂钩。建议学校在岗位聘用管理及新签订的教师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严禁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条款。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应将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5.责任追究
            对查证属实从事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6〕3 号)等的规定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学校和教师,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投诉调查不深入、工作走过场造成查不属实,但经相关部门直接调查属实的从重扣减学校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相应分值。
     
    三、工作要求
            1.抓好动员,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师德为先意识,持续用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 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投诉查处率达到 100%”已列为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区教育局也将学校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学校及其党政一把手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师德规范意识,让群众对师德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3.对照细则,自查自纠 。各学校要按照武教师﹝2018﹞3 号文、武教师﹝2018﹞5 号文和本方案要求,对照专项治理考评细则(附件 3)开展自查自纠,对学校每年的师德师风治理工作和成效进行回顾和反思,排查师德师风治理隐患,形成本校切实有效的治理举措,建立师德师风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学校每年 11 月对全年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与考评细则自查得分及其印证材料复印件盖章一并报送区教育局。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