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资优生奖学金”制度草案
来源:湖北华一寄宿 2016-12-13
湖北华一寄宿学校奖学金制度
2016级“资优生奖学金”制度草案
一、发放对象:
1、入学时被我校考核认定的小学应届资优生。
2、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入学认定条件(成绩优异且最少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五年级至少获三个社会公认的数学杯赛最高级别一等奖。
2、六年级至少获二个社会公认的数学杯赛最高级别一等奖。
3、数学教练综合考核认定者
4、学校综合认定者。
三、每学期发放条件:
1、入学认定的资优生每学期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前60名。
2、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上进,没有违纪行为。
3、爱班爱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参加学校自愿者活动达到10小时。
4、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学校建设献计献策。
四、发放办法:
1、资优生奖学金发放人数为30人,以认定后的实际到校人数为准。
2、资优生奖学金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金额每学期13000元/生;
二等奖学金20名,金额每学期65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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